雇员无证驾驶出事故 雇主谨慎审查免担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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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12月29日 作者:刘广亮 | ||
雇员于某受雇于孙某从事大车的运输业务,雇员于某在通过路口时与超速行驶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车辆内多人死伤。交警部门在调查时发现于某持有的驾驶证系伪造,故认定于某与对方驾驶员负事故的同等责任。保险公司在履行完保险理赔义务后,以雇员于某持有伪造的驾驶证属于保险免责条款为由向东营区法院起诉,要求雇员于某及雇主孙某共同承担本次事故的责任。 经审理认为,雇主孙某对于某的驾驶资格及驾驶证进行了必要的审查,孙某的审查行为符合一般的客观规律和生活习惯,已经达到了基本的审慎审查义务,不能认定雇主孙某及雇员于某共同构成侵权,故法院判决雇员于某承担赔付的全部责任。 法官提醒:随着运输业的不断发展,雇佣司机从事运输业务已经成为常态。作为雇主要审慎的审查雇员的驾驶资格、从业资格及身体状况等从事运输行业的必要条件,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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