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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监守自盗190余万 酿苦果终自食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11月23日   作者:田鹏飞

  2016年6月27日,东营市垦利区某大型超市工作人员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称本公司财务负责人刘某挪用公司货款190余万元,长期未归还,并且刘某已经失联。

  接到报案后,垦利区公安机关经过缜密侦查,于2016年8月24日在吉林省舒兰市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

  经法院审理查明,刘某自2011年至2016年6月担任该超市财务负责人员。在此期间,刘某与其岳父张某合伙经营一家餐馆,生意失败,欠下200多万元债务,这些债务压力加上家庭生活开支压力,使刘某打起了超市的主意。

  一开始,刘某每月初将该超市货款打到自己账户,并将这些货款外借,以此收取高额利息,月底之时,收回借款并将账目填平。在2016年以后,刘某不但将货款打入自己账户,还私自扣押该超市购物卡款项。2016年5月以后,刘某对外借款也没有收回,资金链断裂,事情败露,刘某于2016年6月初负罪潜逃。

  最终,刘某因挪用资金罪,被垦利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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