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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天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等15家重整企业 投资人招募延期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12月28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山东省28365365(以下简称“东营中院”)裁定受理山东天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等15家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破产重整。2017年10月13日,目标公司被东营中院裁定合并重整。2017年11月10日,发布了《山东天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等15家重整企业投资人招募公告》,为了更好的保护广大债权人、职工、目标公司的合法利益,根据实际情况,现将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延长的报名截止至2018年1月31日,发布招募延期公告如下:

  • 目标公司概况

  山东天信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东营市棉纺织厂,成立于1986年,现为自然人持股的民营企业,曾系山东省100强及全国500强企业。本次合并重整的是山东天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14家关联公司,该15家公司业务范围涉及铜加工及贸易、光伏及纺织领域。铜加工及贸易板块主要包括青铜、白铜、黄铜、框架材料等板带产品,棒材、线材、铁路接触线、承力索等产品,废杂铜加工冶炼、阳极板产品,电解铜箔等;光伏板块主要产品为太阳能电池片、太阳能电池组件等;纺织板块主要产品包括全棉、混纺中高支系列纱线,蚕丝及丝绸制品、坯布等。

  15家目标公司具体包括:山东天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天信”);山东天圆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圆铜业”);东营金鑫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鑫铜业”);山东鑫泽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泽铜业”);山东天信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信光伏”);山东澳纳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纳纺织”);山东泰信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信纺织”);东营阳光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丝业”);东营市天宏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宏热电”);东营市天信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信进出口”);东营天泽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泽物流”);东营天泽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泽废旧”);东营经济开发区东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信小额贷”);东营黄河口黑花生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花生”);山东亿利昶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昶盛”)。

  就前述目标公司,投资人可根据自身投资需求投资一家或多家,目标公司的基本情况参见附件一之主要目标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 投资人资格条件

  参与本次招募活动的投资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投资人应为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 投资人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且未涉嫌重大违法行为;
  3. 投资人的组织机构、内控机制健全并有效运行;
  4. 投资人应具有充裕的资金实力,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投资款,并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
  5. 投资人应具备良好的经营管理能力,确保目标公司重整再生以及重整后生产运营的顺利进行;
  6. 投资人能够提供具有可行性的投资计划书;
  7. 投资人按规定提交报名材料、交纳投资保证金且提交投资文件后方具备竞聘资格。
  • 招募评审程序

  1、评审原则。对竞聘文件的评议遵循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评审将根据具体企业的情况,以实现目标公司重整再生、保持目标公司存续和发展、保护债权人及其他相关利益主体权益为主要目标。

  2、评审机构。本次招募评审将设立专门的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进行评议。

  3、评审指标。评审指标主要包括:(1)参与竞聘投资人主体的适格性;(2)投标文件的规范性;(3)保证金的缴纳情况;(4)投资计划书(应按照管理人提供的投资计划书框架制作)。

  • 招募主要流程
  • 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向管理人提交下述报名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已三证合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核对原件);
  3. 投资人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4. 投资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5. 投资人的权力机构同意参与本次投资的决策文件原件;
  6. 附件保密函签署版本原件;
  7. 投资人公司章程复印件。

  以上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资人单位公章,同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并经管理人审核后,可领取相应投资文件,并对目标公司展开尽职调查。

  • 开展尽职调查

  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并经管理人确认后,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管理人在尽职调查阶段向投资人提供的资料仅供投资人参考,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

  • 交纳投资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拟对目标公司进行投资的,应缴纳投资保证金。

  1. 投资保证金的金额及缴纳方式

  意向投资人参与目标公司投资的投资保证金金额在提交报名材料时予以通知。意向投资人应于2018年1月31日16:00点前将投资保证金汇入以下银行账户(意向投资人应与管理人核实投资保证金是否到账,因银行系统原因导致未能按时到账的责任由意向投资人承担)。未按规定缴纳竞聘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丧失参与竞聘投资人的资格。

  户名:山东天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

  账号: 8112501011900432135

  请在填写银行单据时,注明投资人单位全称及“投资保证金”字样。

  1. 投资保证金的使用

  评审结果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评审程序中综合排名第一、二名以外的其他投资人无息退还投资保证金;若评分第一名的投资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向管理人提交见索即付银行履约保函或提供其他履约保证方式且签署《重组框架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管理人向评分第二名的投资人无息退还投资保证金;若评分第一名的投资人丧失投资人资格的,评分第二名的投资人自动取得投资人资格,履行中标投资人的全部义务。

  确定的投资人丧失投资人资格的情形包括:

  1. 投资人与其他意向投资人串通给招募程序带来不利影响的;
  2. 伪造、虚构事实骗取投资人资格的;
  3. 收到《投资人确认函》或《投资候选人通知函》的投资人放弃投资人资格、未按时或未足额提交银行履约保函、提交的银行履约保函不符合管理人要求或未按时、未足额完成经管理人认可的其他履约保证方式的;
  4. 投资人在收到《投资人确认函》或《投资候选人通知函》后,拒签《重组框架协议》或签订《重组框架协议》后未按时支付报价价款的;
  5. 存在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的。

  目标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获东营中院裁定批准生效后,投资人所缴的投资保证金将转为其应缴纳的等额投资款。

  1. 投资保证金的没收

  投资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投资人与其他意向投资人串通给招募程序带来不利影响的;
  2. 收到《投资人确认函》及《候选投资人通知函》的投资人主动放弃投资人资格的、因投资人原因被取消投资人资格的、未按时或未足额提交银行履约保函、提交的银行履约保函不符合管理人要求或未按时、未足额提交经管理人认可的其他履约保证方式的;
  3. 伪造、虚构事实骗取投资人资格的;
  4. 投资人在收到《投资确认函》或《候选投资人通知函》后,拒签《重组框架协议》或签订《重组框架协议》后未按时支付投资价款的;
  5. 存在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的。
  • 提交投资文件

  投资人需在2018年1月31日17时前向法院现场提交投资文件。提交的投资文件应进行密封,并在封口处注明“投资计划书(保密)”字样,加盖投资人单位公章。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聘文件,将不予受理。竞聘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 投资计划书(应符合投资人报名后领取的投资计划书内容);
  2. 投资人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
  3. 同意投资人以报价金额参与目标公司投资人招募程序的有权决策机构的决策文件原件;
  4. 附件承诺函签署版本(以投资人报名后领取的版本为准);
  5. 投资保证金支付凭证;
  6. 投资人管理团队介绍;
  7. 投资人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为本公告发布日后);
  8. 载明投资人专门指定用于接收招募文件的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竞聘文件正本1份,副本8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以上文件材料投资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签字,并加盖投资人单位公章,投资文件一经提交不得撤回、修改。

  • 评审投资文件

  评审委员会将对投资人的投资文件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评分最高的前两位投资人将确定为目标公司的候选投资人,管理人以书面形式向评分最高者发出《投资人确认函》,向评分次高者发出《投资候选人通知函》,同时将评议结果通知其他投资人。

  若评分最高者丧失投资人资格,其《投资人确认函》自动失效,管理人将以书面形式向评分次高者另行送达《投资人确认函》。

  • 签署《重组框架协议》

  投资人应于收到《投资确认函》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投资文件的规定向管理人提交相当于投资报价剩余部分(扣除投资保证金外)的见索即付银行履约保函(银行履约保函应满足管理人要求)或经管理人认可的其他履约保证方式。

  投资人应于按照前述要求提供履约保证方式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根据招募公告和《投资计划书》的内容签订书面《重组框架协议》。联合体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应与目标公司签订《重组框架协议》。《重组框架协议》签署后,投资人所提交的投资保证金自动转为投资款,投资款剩余部分(扣除投资保证金外)在《重组框架协议》生效后按约支付。《重组框架协议》在目标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经法院裁定批准后正式生效。

  • 通知

  招募过程中的所有文件均使用中文,并通过专人送达或特快专递方式送达。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收到日:

  1. 专人送达:通知方取得的被通知方签收单所示日;
  2. 特快专递:通知方持有的发送凭证上邮戳日起第三日。

  公告中明确需要现场处理的事项需要现场专人送达及处理。

  管理人将按照投资人投资文件中提供的通讯地址发出文件,因投资方拒收、地址变更未事先书面通知管理人或其他原因导致被退件或信件由物业等第三方代收的,除管理人写错收件地址或投资方之情况外,均视为已有效送达投资方。

  • 其他事项
  1. 重要事项

  管理人有权更改或取消全部或部分本公告文件,即使已有意向投资人参加投资;

  若投资人可打包竞买全部或部分目标公司的,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优先考虑该投资人;

  公开招募竞选将以管理人认为合适的形式进行;竞选者产生任何纠纷的,管理人有权全权做出决定;

  管理人有权毋须任何理由拒绝接受任何投资方案。

  2、免责声明

  在招募程序中管理人没有给予任何担保或陈述,并且在投资人尽职调查及整个重整过程中管理人提供的任何信息皆不能被视为任何担保和陈述。管理人不保证目标公司无法律上的瑕疵、不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股权转让或股东权利行使的限制或义务、不保证不附带产权负担。

  意向投资人不应依赖于本文件之内容、陈述或观点以及其准确性、合理性或完整性,对据此作出决定而造成的损失不应向管理人追究任何责任。

  3、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涉及的一切现状及其潜在可能发生的变化和风险,管理人不作任何保证,风险与责任由投资人审慎评估并自行承担。一经提交《投资计划书》,即视为投资人已经完全了解本次投资的全部实际情况及可能存在的任何风险,并自愿接受该交易的一切现状及其潜在变化和风险。目标公司重整程序终止后,因任何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或有事项等所产生的任何风险或责任由投资人承担。

  • 招募公告及附件的约束力

  投资人已经了解《招募公告》及其所有附件下各项条款的含义,认可各项条款,按照招募公告及其所有附件规定的各项条款参与本次招募。

  • 投资费用的承担

  投资人参与本次招募及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 解释权

  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属管理人所有。

  • 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昕蕾

  联系电话:13718574826

  报名及竞聘材料提交地址:28365365(山东省东营市府前大街79号-1)

  接收人:刘彩霞

  电话:13780766165

  山东天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管理人

  2017年12月28日

  附件1:02-16 企业情况v5 PDF.zip

  附件2:17保密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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